top of page
繼承&遺產稅規劃
如何繼承?在現代社會中往往因為平常工作忙碌而忽略或刻意不去討論,但一旦發生時,往往會產生親情間的撕裂與巨大的財務負擔,本事務所團隊擁有豐富的繼承及遺產稅規畫經驗,並與各地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均建立良好溝通模式,相信可為客戶創造最大利益。
繼承
繼承(inheritance),是指某人在去世之後,其個人財產傳承給特定或不特定身份之親屬或第三人的制度,繼承制度可以保障被繼承人生前對其個人財產之分配意願,並於去世後實現,是一種對於個人財產支配權利的表現,並可避免繼承人間紛爭的產生。
遺產稅規劃
繼承順序
依照我民法的規定,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,除了配偶以外,直系血親卑親屬(如子女、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)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依序皆有可能繼承,而如何做好生前遺產規劃,以避免遺產落入不是期待的人手中,是現代社會親屬間彼此很少往來及少子化下重要課題。
遺產稅申報期限
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(包括動產、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),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,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所屬分局、稽徵所申報。
繼承發生日(死亡日)在106年5月12日以後,遺產稅適用稅率表:

bottom of page